保成學儒公職補習班
  • 專技高考的律師考試是法科生一項指標性考試,主要工作為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律師考試科目成績計算

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科目/律師一試及律師二試科目介紹

律師考試地點

第一試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考生可自行選定應考考區及考試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律師考試成績

1.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採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

2.第二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第二試錄取人數以二試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給予錄取,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四百分者,均不予及格。

3.第一試、第二試如計算及格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及格。

專技高考律師考科:一試/二試科目

律師一試科目

律師第一試應試科目總分為6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律師一試 ※1.綜合法學(一)300分: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2.綜合法學(二)300分: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

律師二試科目

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1,0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律師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4.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2.國文(作文)(100分)
6.「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科任選一科(100分)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之「憲法」、「行政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附發法律條文,於考試時以單科本方式提供應考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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