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司法官/律師(智財組)/高考公平交易管理考取心得 - 黃○翔(第1名/多榜考取/非本科系)
黃○翔
碩三再報考,第一試雖過司律,第二試律師門檻差十分,4...
第一試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考生可自行選定應考考區及考試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1.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採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
2.第二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第二試錄取人數以二試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給予錄取,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四百分者,均不予及格。
3.第一試、第二試如計算及格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及格。
律師一試科目
律師第一試應試科目總分為6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律師一試 | ※1.綜合法學(一)300分: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
※2.綜合法學(二)300分: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 |
律師二試科目
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1,0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律師二試 | 1.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 |
4.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 |
◎2.國文(作文)(100分) | |
6.「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科任選一科(100分)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之「憲法」、「行政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附發法律條文,於考試時以單科本方式提供應考人使用。
黃○翔
碩三再報考,第一試雖過司律,第二試律師門檻差十分,4...
陳○如
以前擔任過書記官,很喜歡這份工作,但更嚮往律師彈性的...
王○茂
順利通過司律國考,我要特別感謝我們家的狗狗。他的笑容...
王○元
只希望本篇心得文可以多多少少幫助大家早日脫離苦海。希...
詹○羽
自己堅定的信念、家人無條件的支持以及一定程度的運氣,...
2024/02/15 00:00 ~ 長期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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