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學儒公職補習班
  • 近年來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台酒公司)朝多角化的方式經營,在業務營運發展上極需人力,不定期的公開甄試,招募職位包括儲備主管及基層職(職員、評價職位人員),在薪水待遇上新進第一年基層職職員約39,000元、評價職位人員約34,000元,每年加薪2,000~3,000元。

台灣菸酒招考考試科目成績

台酒招考科目/台菸酒考科/口試/體測成績計算方式

台灣菸酒考試科目少,適合想快速上榜的同學或轉職者,本文除了整理台灣菸酒考試科目外,還會告訴你台灣菸酒複試內容是什麼,而台灣菸酒面試該注意哪些還有體能測驗考什麼,全部收錄在本文中。

台灣菸酒招考科目

一、共同科目

從業職員國文題型為非選擇題;英文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評價人員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職別 共同科目
職員 國文(論文)、英文。
評價人員 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

從業職員專業科目

甄選類科 專業科目
電子商務 1.行銷管理
2.電子商務
行銷企劃 1.行銷管理
2.消費者行為
3.企業管理
化工 1.普通化學
2.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3.單元操作
機械 1.工程力學
2.自動控制
3.機械設計
電子電機 1.電力系統(含電路學)
2.自動控制
3.電子學
建築工程 1.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施工
2.營建法規實務、都市及區域計畫法
3.建築計畫與設計
地政 1.都市計畫法與土地法相關法規
2.土地開發及利用
3.不動產投資分析
法務 1.民法與刑法
2.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3.行政法與智慧財產法
事務管理 1.事務管理
2.初級會計學
3.政府採購法
會計 1.中級會計學
2.成本與管理會計
人力資源管理 1.勞工法令(以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為主)
2.人力資源管理(含個案分析)
3.企業管理

從業評價職位專業科目

甄選類科 專業科目
訪銷推廣 1.企業管理概要
2.行銷管理學概要
展售推廣 1.企業管理概要
2.行銷管理學概要
營業 1.行銷英文
2.行銷管理學概要
儲運 1.倉儲管理概要
2.作業(含運輸)安全概要
儲酒 1.倉儲管理概要
2.作業(含運輸)安全概要
食品化工 1.食品化學(含食品加工)
2.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化工 1.普通化學
2.化工機械(單元操作)
製瓶(一) 1.普通化學
2.分析化學
製瓶(二) 1.普通化學
2.機械概論
製瓶(三) 1.普通化學
2.機械概論
印刷技術 1.印刷設計
2.印刷適性
電氣 1.電子學
2.電工原理
電子電機 1.電子學
2.自動控制
機械 1.機械概論
2.機械電學
環保 1.環保法規
2.環工概要、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
鍋爐 1.機械材料
2.工程力學
水電 1.基本電學大意與電工機械大意
2.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事務管理 1.會計學概要與企業管理概要
2.事務管理
護理 1.護理學概要
2.基礎醫學概要

台灣菸酒口試項目

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評分:
(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二)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三)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四)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台菸酒體能測驗方式

一、進行體能驗類別:

1.從業評價職位人員-一般類組(身心障礙組各甄試類別及護理類別毋須體能測驗)。
2.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原住民組。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於口試當天舉行,一律採合格制,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施測簡述 (1)搬運 500ml 罐裝金牌台灣啤酒24罐裝10箱,以換棧板方式由A棧板搬運至B棧板(A、B棧板間隔 60cm)。
(2)現場備有護腰、護膝、護肘、手套,應考人得選擇穿戴。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負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4)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A.未依規定搬運至指定位置;
B.未依規定堆疊;
C.以拖行方式搬運;
D.以摔擲等不當方式搬運;
E.操作不當致使啤酒箱外型、包裝變形或破損;
F.妨礙測試程序進行或破壞現場秩序等行為、事由;
G.施測秒數超過合格標準。
合格標準 男性時間在30秒(含)以內;女性時間在35秒(含)以內。
備註 ※參加體能測驗時,須穿著運動服 (或輕便服裝 )及運動鞋,不得以赤腳應考。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體能測驗 補測、重測。

台菸酒成績計算:筆試/口試

筆試總成績 (一)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二)優惠加分:
1.以「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報考「一般類組」(非身心障礙、非原住民組),經檢具身分證明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加計 10%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若同時具有前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 10%列計。
2.如報考身心障礙類組者,且同時具有原住民身分,經檢具身分證明屬實後,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加計 10%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3.如報考原住民組者,且同時具有身心障礙身分,經檢具身分證明屬實後,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加計 10%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三)筆試總成績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1.筆試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
2.專業科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50 分者。
複試成績 (一)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二)體能測驗成績一律採合格制,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甄試總成績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70%。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30%。
(三)二者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
備註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予錄取:
(一)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
(二)專業科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50分者。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未達60分。
(四)體能測驗不合格者(須體測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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