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學儒公職補習班
  • 司法官職守司法工作,摘奸發伏、堅守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因此司法官動見觀瞻,亦被民眾寄予厚望,這也是司法官享有崇高社會地位的原因。是許多法律系學生皆將考取司法官視為最大成就,也是最大肯定。

司法官考試考試科目成績

司法官考試科目及司法官一試/二試/三試成績計算方式

司司法官考試一、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採申論式試題。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總成績之計算,以第二試、第三試成績合併計算之;第一試錄取成績不併入總成績計算。

司法官考試地點

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分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第二試分臺北、高雄二考區舉行。第三試僅設臺北考區。

司法官一試考試科目

司法官第一試應試科目總分為600分,採測驗式試題,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司法官一試 ※1.綜合法學(一):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2.綜合法學(二):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

司法官二試考試科目

司法官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900分,採申論式試題,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司法官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4.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5.國文(作文)(100分)

※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

司法官三試口試

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採集體口試,口試成績100分,並依口試規則規定辦理。依口試規則第二條規定,口試分為下列三種,得視考試性質選定其中一種或併採二種舉行:

個別口試 指個別應考人回答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儀態、溝通能力、人格特質、才識、應變能力。
集體口試 指二位以上之應考人分別回答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儀態、溝通能力、人格特質、才識、應變能力。
團體口試 指五位以上之應考人輪流擔任主持人,藉以評量其主持會議能力、口語表達能力、組織與分析能力、親和力與感受性、決斷力,及參與討論時之影響力、分析能力、團體適應力、壓力忍受性、積極性。

司法官考試科目成績計算

司法官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一試 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前33%為錄取,錄取人數之計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應錄取人數最後一名有同分者,一律錄取。
第二試 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依需用名額加20%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之計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應錄取人數最後一名有同分者,一律錄取。但第二試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總成績 以應考人第二試與第三試成績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並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但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司法官考試科目常見問題

Q.司法官一試總分幾分?

司法官第一試應試科目總分為600分,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900分,採申論式試題。

Q.司法官三試考什麼?

司法官三試為口試,口試採用集團口試,指二位以上之應考人分別回答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儀態、溝通能力、人格特質、才識、應變能力。


想要成為司法官嗎?或者還不確認是否適合準備? 非法律系也能報考,立即點擊下方按鈕前往【免費預約諮詢】,司法官輔考達人將會與您聯繫,協助您解決困惑與準備的規劃喔!


線上加好友,LINE即時諮詢司法官考試

歡迎你與我們聯繫

請填寫下列表單,我們將提供您最快速,最完整的資訊與服務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