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地方特考是什麼?嘉義學儒完整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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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流程

高普考報名時間在每年的3-4月、考試時間在7月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
(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為甚麼要選擇高普考?

求解1工作卡卡諸事不順怎麼辦?

轉換求職心態,用高普考一決勝負

薪資保障大勝 公家機關起薪佳
普考37K高考47K
適合一般大眾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
每年固定開缺
考試機會多一次準備三次上榜機會


求解2我的科系興趣可以考公職嗎?

從你的興趣背景找未來出路

文史背景-穩定開缺工作單純

商管財會-缺額最多錄取率高

法學政治-防貪防瀆政風俠骨

電子工科-工程專才上班正常

專業技術-專屬人才-菁英匯集



求解3讀書沒方向怕考不上怎麼辦?
隨班專任導師
考取生心得筆記
上榜生返班分享
成效卓越讀書會
課輔老師諮詢
平時測驗檢測
免擔心!不怕沒基礎 只怕沒開始

 

高普考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高普考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等別/項目 資格絛件
高考三級(高考)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普通考試(普考)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個別資格 一、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1.航空器維修類科:曾任飛機、直升機維修實際工作1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書或工作證明書)。
2.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5個月以上畢(結)業、曾任飛行時數累計250小時以上(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10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3.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4.公職獸醫師類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獸醫師證書影本。
5.公職建築師類科: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影本、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
6.公職護理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地方政府登錄之護理師執業執照影本、領照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7.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職業證書影本、領證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二、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高普考是什麼?與地方特考、初等考的差別

公務人員『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
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為國家遴選優秀人才,
且考試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
更滿足了國家適才唯用、多元化的用人需求,
只要具備了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高等考試;
具備了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即可報考普通考試;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初等考試。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
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
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
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
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高普考成績計算

高普考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
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
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項目 成績計算
單採筆試之類科 1.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占20%,專業科目占80%。
2.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
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類科 1.高考三級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及普考新聞廣播類科,筆試成績占80%,實地測驗成績占20%。
2.高考三級技藝類科,筆試成績占60%,實地測驗成績占40%。
併採筆試與口試類科 1.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筆試成績占90%,口試成績占10%。
2.高考三級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及公職食品技師等十一類科,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
 

高普考考試科目

高普考
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同時舉行,
除上開類科外,其餘類科均採筆試方式舉行。

高普考為類科最豐富的國家考試,各種所學及專業背景多能找到適合的考試類科,
且考試科目與「地方特考」、「初等考」等考試相同,
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一)普通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普通考試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專業科目:(請點選類科前往網頁)

行政類科:考科較無門檻,適合所有考生投考,缺額多上榜機會高。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社會行政勞工行政
教育行政文化行政
戶政客家事務行政
 
商管類科:商學、管理相關考科,考試機會多,投資報酬率高。
財稅行政會計
金融保險統計
財務審計績效審計
財經廉政經建行政商業行政

 
法學類科:法學相關類科,適合具備法律基礎知識的你。
法制法律廉政
智慧財產行政公平交易管理

 
其他專才:各類專業類科,具備專業知識的你更具優勢。
公職社會工作師衛生行政
地政交通行政
觀光行政航運行政
體育行政新聞
農業行政圖書資訊管理

 
技術類科:需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競爭少,錄取率高。
土木工程機械工程
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
資訊處理交通技術
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測量製圖


高普考薪水待遇

等別 任用 俸額 專業加給 合計
高考三級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26,210元 21,420元 47,630元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25,180元 19,480元 44,660元
普通考試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19,005元 18,370元 37,375元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公務員薪資職等表)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扭轉生涯,改變未來

差異假別 一般公司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請假扣薪 事假5天,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3天、一年7天、三年14天、五年15天、滿二十五年達30天。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元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yes完整公務員薪資福利,請參閱  公務員薪資待遇  公務員福利制度

 

歷年各類科需用及錄取人數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普考),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
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
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
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
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
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需用人數」通常為考前公告之暫定缺額,
「錄取人數」為考後(含增列、增額)之實際的錄取人數。

 

 

高普考試地點及錄取分發

高普考分為筆試及口試,筆試設置13考區、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考取後填選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

項目 內容說明
考試地點 1.筆試:除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僅設臺北考區外,其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3考區。
2.口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第二試口試,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錄取分發區 考取後填選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
轉調 高普考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高普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高普考考取後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工作多元化,
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你。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
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除了讓你擁有一輩子的好工作外,也能擁有好生活。



高普考行政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一般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一般民政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鄉里長辦公室、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等機關等。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人事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社會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勞工行政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教育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教育部、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普考多為學校幹事、高考例如督學,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如:校地勘查、學區規劃等。
文化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監督等工作。
戶政 內政部戶政司、戶政事務所、民政局等。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客家事務行政 行政院客委會、各縣市政府機關、觀光局、藝文園區等。 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高普考商管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財稅行政 各區國稅局、各縣市政府機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稅捐稽徵所、健康保險局等。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會計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金融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統計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工委員會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財務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績效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財經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經建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商業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經濟發展局、工商發展局、商業處、市場處等。 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工作。
 

高普考法學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法制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法制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法律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智慧財產行政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權政策與制度之擬訂、觀念宣導、資料搜集研究管理、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協助取締、專利案之程序審查、異議、舉發、撤銷與消滅、專利權管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與管理及營業秘密保護等。
公平交易管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法案的調查處理,按產業別分為三處,第一、二處主要負責調查事業的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第三處負責調查的則為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及仿冒行為等。
 

高普考其他專才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公職社會工作師 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法務部矯正署、各級學校單位等。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等:社會福利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等事項;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衛生行政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地政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交通行政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觀光行政 中央及各縣市觀光旅遊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觀光發展業務。
體育行政 教育部體育署、各縣市政府體育局、教育局等。 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推動、監督與協調、國際體育活動及體育學術之研究發展等。
農業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縣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含派出單位、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農業局等。 農業政策之擬訂、農業推廣與農產運銷之督導、農地改革與利用規劃、農業與農民組織之輔導、肥料與飼料品質登記管理、農業技術人員之培訓、農業資源管理應用、農業經營改善、農村綜合發展、農民生活改善及農作物災害補助等。
圖書資訊管理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各縣市政府、圖書館及國立大專院校等。 圖書分編、參考服務(提供讀者諮詢)、採訪編目(採買館藏資料、編目處理)等。
 

高普考技術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土木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水利署及工業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工務局、農委會林務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機械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水利局、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勞委會所屬機構、國防部軍備局、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電力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法務部矯正署、港務局、廣播電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父紀念館、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電子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電信工程 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等。 辦理民防管制中心防情報務業務、負責防情HF無線電報收、發傳遞作業、負責警報系統、有(無)線電話操作維修故障排除,保持暢通、辦理民防管制中心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輪值勤務及無線電報通信技術運用。
資訊處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央氣象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司法院及地方法院、各縣市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交通技術 通部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工程局、鐵路改建工程局(所屬各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捷運工程處、監理所、停車管理處、公共運輸處等。 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工作。
衛生技術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縣市衛生局及鄉鎮市衛生所等單位。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農業技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 改進農業作物生產技術,研究及推廣農業技術,從事解決農業生產供銷問題,以提高農產效益,協助農業行政推動等工作。
測量製圖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縣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含派出單位、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農業局等。 將所紀錄下資料轉換成相對目的的空間資訊,再透由製圖轉換成各種可閱讀的圖資資訊,即所謂的地理資訊系統,例:測量、地圖繪製等。

 

高普考常見問題

Q:高普考是什麼? 

A:公務人員高普考、
地方特考及初等考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
為國家遴選優秀人才,且考試設有眾多類科,
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
更滿足了國家適才唯用、多元化的用人需求,只要大學以上學歷,
即可報考高等考試
具備了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即可報考普通考試;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初等考試。

 

Q:高普考、初等考與特考的差別?

A:高普考、初等考試固定一年一次、特考採不定期制(遇缺才補),在報考等級上,
高普初分為五等,報考資格各等級有不同限制,而特考為針對特殊身分,
如: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或用人機關都屬「特殊行業」,
負有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例如:國家情報人員、飛航管制人員等,
且部份類別有年齡、身高限制,需要符合條件才能報考。

 

Q:高普考報名及考試時間在何時?

A:高普考報名時間約在每年的3-4月、考試時間在7月,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
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

 

Q:高普考報名費用

A:筆試:新臺幣1,400元;筆試及實地測驗:新臺幣2,900元,
第二試口試:新臺幣1,200元,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
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應考人,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
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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