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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特考】114年三等行政雲端課程 全新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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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的根本-海岸巡防

政府為統一海岸巡防事權及有效管理海域,於民國89年1月28日,納編原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艦艇等任務執行機關,成立部會層級的海域執法專責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確立岸海合一之執法機制一方面致力於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二方面注重執法的妥當性,在執法的過程中,兼顧公平、適當、澈底等原則,積極朝向海洋發展,開創我國海域及海岸巡防之新紀元。

海巡署成員由軍、警、海關、一般文職等四類人員組成為。
由軍方海岸巡防司令部與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分別轉化為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
「海巡行政」錄取多半屬於文職及查緝隊工作,所以無需登船執法。換句話說,民眾可以設定「海巡行政」為準備方向,不僅錄取率高,考取者也無需出海執法。

海巡考試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凡年滿18歲、55歲以下,並符合各該等級、考試規定之應格資格者,即得報考。
海巡特考約每年5月報名、8月考試,體能測驗約11-12月間舉行。

海巡三等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海巡四等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海巡五等 不限學歷。




海巡特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簡述
海巡行政 1.服務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2.服務地點: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所屬各查緝隊,職缺地點及其轄區,包含臺灣地區暨金門、馬祖、澎湖等外(離)島地區。
1.辦理岸巡隊業務幕僚工作。
2.查緝走私犯罪及國家情報蒐集之外勤工作。
海洋巡護 1.服務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2.服務地點: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所屬各海巡隊及直屬船隊,職缺地點及其轄區,包含臺灣地區暨金門、馬祖、澎湖等外(離)島地區。
職司「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海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並執行「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及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因此,工作性質需視勤(業)務實際需要,部分工作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
海巡特考分配訓練及限制轉調
訓練機關 (一)專業訓練:由海巡署交由測考中心辦理。
(二)實務訓練:由海巡署及所屬用人機關辦理。
訓練期間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1年,專業訓練期間為8個月,實務訓練期間為4個月。
訓練津貼 (一)專業訓練期間:
受訓人員由海巡署所屬用人機關測考中心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供給膳宿、服裝及教材費,並得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二)實務訓練期間:
受訓人員由各分配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並得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海巡署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以外機關(構)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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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FAQ

Q.海巡署是軍人嗎
海巡署包含軍職、文職、警職及關務人員,若是由「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試」進入海巡署者,身分即為軍人。
Q.岸巡、海巡的差別?
岸巡主要為軍職人員、海巡(或稱洋巡)主要為警職人員。
Q.如何進入海巡署工作?
進入海巡署工作有三個管道,可透由海巡特考(文職)、一般警察水上警察人員考試(警職)或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試(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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