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中二年級就下定決心要考取警察,並堅持到了現在。而之所以如此堅持的原因有二,其一是不想要過著入不敷出的生活,其二是對自己的期許。
非常幸運的我,在距離我家騎車大約10分鐘的時間就有志光數位學院的上課據點,毋需花費相對大量的通勤時間。而且對於沒有任何法律背景的我,雲端課程可以自己控制聽課的速度,因此我就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志光數位學院。
承前所述,因為我沒有任何的法律背景,對於考試的重點在哪個部分都不曉得,因此選擇參加題庫班。老師把將近10年或5年內的考試重點都羅列出來,讓我得以快速知道考試重點在哪個部分,以82法則的方式備考,省去大量無謂的備考時間。因此選擇好的資源比盲目的努力更重要。
參加的是「作文」申論寫作班。當初我的作文架構非常普通,也沒有所謂的邏輯,但當我學習了李楓(林聖峯)老師的作文思維後,我的作文架構有顯著的進步。另外,老師的教材還有一特色,就是在教材的後段有許多的舉例,讓我省去尋找寫作舉例素材的時間。
1.不論是每月定期申論批改、讀書會、甚至是申論實戰模考、全真模考等輔考資源,都可以我知道自己與其他考生的差距,除了知道為什麼會有落差之外,也可以觀摩其他同學的寫作方式。
2.另外名師講堂原則上在考前一個月會錄製,所以必須注意數位學院的公告。例如今年刑法的第一題我拿了18分的原因是考前有追蹤到名師講堂,從而讓我在考場上看見這道題目時不會慌張,因此名師講堂為我帶來很大的幫助。
1.輸出與考試時間、適應考場壓力的關係:輸入知識固然重要,但輸出更是測驗自己到底對知識有無掌握,也就是在沒有課本的情況下,能否完成一題申論題。在習慣沒有課本情況下且能完成一題申論題後,之後的練習就要模擬考試時長,例如刑法考試時間為一小時半,分配30分鐘寫選擇題、兩題申論題各30分鐘,以此適應考試時的狀態。
2.時間劃分與讀書規劃的關係:時間劃分有兩種方式,以農曆過年做讀書的規劃為例。農曆年前以跟
課、做複習式筆記與地毯式閱讀,並適時地練習申論題與選擇題;年後以複習式筆記與大量練習歷屆試題為主,忘記或不確定的才回頭翻教科書。
3.重疊式讀書與背誦法:顧名思義,例如昨天我複習完A章節,今天要讀完B章節之前,先回頭快速地複習A章節,所以稱為重疊式。簡言之,今天A章節、明天AB章節、後天ABC章節、大後天ABCD章節,以此類推。如此,這些知識會更鞏固在你的腦海中,背誦也是一樣的邏輯。
1.國文:林嵩(林文騰)
(1)作文的準備方式-「多閱讀文章」
(2)測驗題的準備方式-「多閱讀現代散文名家的作品」
2.選擇題的共通準備方式(法學知識、警察法規、犯罪學與刑法):除了大量的練習考題最為重要之外,尚有三種建議的準備方式:●劃記正號:依據考題出現的次數畫正字記號,藉此區分考點。●收集題目:在該考點的旁邊註記在哪一個考試曾考過,在考前時可以再去翻題目練習,以確保自己有掌握該考點。●檢討題目:如果是每年都出現的考點卻選錯,一定檢討為何會錯,並在平時練習就把它補強。
3.憲法:無非就是本文與增修條文、憲訴法、延伸法規(立職法、選罷法、各院組織法、國賠法、公投法等)、釋字、判字與觀念題等。
4.法學緒論:憲法、行政法、行政程序法、刑法(這三法沒有錯的空間,因為你已經有獨立拉出來上這三科的課程了)、其他法律如性平、家暴、著作、勞基、健保法勞保、消保法等,觀念題如法律的解釋與淵源等,還有每年必考的中標法與地方制度法也都是重點。
5.警察法規:透過考點的多寡,決定要背哪些法條與學理,大量的練習與觀摩考題(不論申論或選擇題),進而決定要背哪些法條與理論。但會建議警職法與警械使用條例都全背。
6.犯罪學:以主題式的方式學習:許多觀念有先後的發展關係或是對立關係,依主題式的方式將概念統整,如此的學習方式會更有效率。創造口訣,幫助記憶:由於犯罪學理論實在是多如牛毛,所以一定要創造口訣。以安格紐的一般化緊張理論為例,緊張的類型-「達差移現」;處理緊張的手段-「認行情」,記完收工。
7.刑法:前面警察法規的準備方式,也可以套用在刑法上,其中把爭點主題式的整理出來,以考試寫得完的篇幅將其整理在申論紙上。重點一樣必須先理解、再輸出最後才是記憶。
上述所有的準備方式僅供參考。我認為重點在於「能給您重要的考試啟發」,更重要的是要磨合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準備方式,並持之以恆,相信您的上榜指日可待,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