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
通過特定考試、加入地方公會,被允許接受他人委託。
法律科班生的最大優勢,在於報考專技律師高考,就學期間便修習考試相關科目,對於考科較不陌生,而法律界的最頂端乃是以考取律師及司法官為不二法門,
只要您肯多努力付出,便可直接攀至頂端,比他人更早享受成功的果實。
律師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的使命者律師工作性質:
(1)律師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得辦理法律事務;
(2)律師得辦理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3)律師辦理前項事務,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應依法令處理。
律師法第一條規定:
「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實執行職務,
維護社會秩序及改善法律制度。」
相較於司法官嚴謹且略嫌枯燥之生活,
律師工作顯得較活潑彈性亦多具自由揮灑空間,
若您富於實現社會正義、保障人權之理念,加入律師行列準沒錯。
律師考試考試時間
律師考試是法科生一項指標性考試,
約於每年8月舉辦第一試,報名在4-5月,
第二試報名時間約在9月、考試在10月。
律師高考資格條件
律師考試定位為專業性質考試,
報考者須為本科系畢業或修習過規定的學科及學分,或有相關職務經驗。
項目 |
資格條件 |
報考資格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 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後任司法行政職系職務四年以上,有證明文件。(施行期限至民國108年1月25日,不再適用) 四、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 |
律師高考成績計算
律師考試分為二試,成績排名約為前三分之一內,即可達到及格標準。
試別 |
成績計算方式 |
一試 |
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 |
二試 |
第二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 |
備註 | 第二試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0分,或除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全部應考人全程到考人數50%成績標準者,均不予及格。 |
律師高考科目
法律科系畢業生報考律師考試的最大優勢,
在於就學期間便修習考試相關科目,對於考科較不陌生,
而法律界的頂端以考取律師及司法官為不二法門,
只要肯多努力付出,便可加速攀至頂端,比他人更早享受成功的果實。
等別 |
試別 | 應試科目 |
律師高考 | 一試 |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法律倫理30分) |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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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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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公司法30分、保險法20分、票據法20分、強制執行法20分、證券交易法20分、法學英文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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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 | 1.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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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文(作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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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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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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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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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選考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等4科列為選試科目,由應考人任選1科應試(100分)。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之「憲法」、「行政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
律師考試地點
試別 |
考試地點 |
第一試 | 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 |
第二試 | 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 |
律師工作內容性質簡述如下:
(1)律師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得辦理法律事務。
(2)律師得辦理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3)律師辦理前項事務,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應依法令處理。
※專技人員考試是經由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國家並不負分發任用責任。
律師薪資待遇
律師分成實習、受雇、合署、主持等,實習及受雇的薪水較為固定,
實習月薪大約25,000~30,000元,
受雇月薪約50,000~60,000元,
若想獲得更優渥薪水,
可在受雇三其間取得相關經歷後,三~五年再自行開業。
律師考試常見問題
Q:律師工作內容?
律師考試是經由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國家並不負分發任用責任,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
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Q:律師考試科目為何?
律師考試分為二試,
第二試包括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
「海商法與海洋法」等4科列為選試科目,
由應考人任選1科應試,成績排名約為前三分之一內,即可達到及格標準。
Q:我為何要選擇「律師」類科?
1.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最適合報考。
2.律師工作比司法官,顯得較活潑彈性亦多具自由揮灑空間。
3.富於實現社會正義、保障人權理念的正義人士,加入律師行列準沒錯。
Q:考取「律師」的好處?
1.受僱月薪,約50,000~60,000元以上,待遇豐渥。
2.可選擇自行開業,各憑本事,有名氣的律師可達百萬身價。
3.可受僱法律事務所或擔任各公司行號法律顧問。
專技高考律師/投考組合分析
國考類科何其多,讓人眼花撩亂,透過國考組合,將考科相近的類科整合起來,讓考生一次準備,卻可以有多次考取的機會。
只要善用投考組合,專攻特定類科,必能輕鬆省時,快速考取!
很多人認為同時準備就業與升學考試,要花許多心力。
其實,律師考試中有許多科目和公職、就業等考試是大致相同的,
況且考題相似度幾乎雷同,只要掌握住答題方向及要領,
想要一次征服多種考試並非不可能!以下整理出各公職類、
就業類考試科目對照一覽表,讓您更清楚瞭解自己的優勢在哪裡,
以利訂定作戰計畫。
組合一》專技高考律師&高考、地特三等(法制)
準備律師考試時,專業科目只要再多加選一科立法程序與技術,
即可再報考法制,依照考生的建議,
此科只要掌握兩大重點「考古題」及「法條」就可奪得好成績,
況且此科和行政法、憲法等科目又有很多的雷同,
實在無須擔心。參加律師考試前,可先報考高考法制當做暖身,
年底再考地方特考,一年就會有三次考試機會喔!
考試類別 |
高普考 | 地方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高考 | 三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法制 | 法制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7月 | 每年12月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
專業科目 | ◎民法 | |||
◎行政法 | ||||
刑法 | ||||
商事法 | ||||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
立法程序與技術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二》專技高考律師&司法三等(司法官)
律師與司法官一、二試考科完全相同,
此兩項考試乃法律系考生之首選,只要將各科再多加複習,
就可國考與證照考試同年準備應試,增加上榜機率。
考試類別 |
司法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三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司法官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8月 | 每年8月 | |
專業科目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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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三》專技高考律師&司法三等(法院書記官)
對於司法官考試較無把握者,可先考法院書記官,
雖然須再多準備法組、法緒與強執,但法組法條少拿分容易,
法緒以法律本科生來說根本是基礎題,
一點難度也沒有,8月連考司法特考與專技高考,大大提昇上榜機率!
考試類別 |
司法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三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法院書記官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8月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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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民法 | ||
刑法 | |||
民事訴訟法 | |||
刑事訴訟法 | |||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 |||
強制執行法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四》專技高考律師&調查局三等(法律實務組)
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是律師同學另一個優質選擇,
考科幾乎完全相同,考完專技律師,再接續跨考調查局特考,絕對值得好好準備!
考試類別 |
調查局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三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法律實務組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8月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
專業科目 | 刑法 | ||
行政法 | |||
刑事訴訟法 | |||
商事法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五》專技高考律師&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
兩項考科幾乎相同,雖然差別法緒1科,但該科對於律師的考生,
得高分簡直易如反掌,只要運用時間得宜,
先考6月一般警特、8月考律師考,就您公職與就業同時搞定!
考試類別 |
一般警察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四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行政警察人員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6月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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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法學緒論 | ||
※行政法概要 | |||
※英文 | |||
刑法概要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六》專技高考律師&關務三等(關稅法務)
雖然關務法規未曾接觸過,但此科亦是法律相關科目,
對於本身具有法律專長的考生,原則上不會造成困擾。
考取後可接觸不同領域的工作,對於日後的發展絕對有正面助益。
考試類別 |
關務特考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三等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關稅法務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每年4月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
專業科目 | ◎英文 | ||
行政法 | |||
民法 | |||
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 |||
關稅法規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七》專技高考律師&國營事業聯招(法務)
國營事業的福利待遇是有目共睹的,準備律師證照時,
若當年度有國營事業考試,必定得好好把握,考上後讓您好處享不盡喔!
考試類別 |
國營事業聯招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職員級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法務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不定期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國文(論文寫作)、※英文(測驗題型)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
專業科目 | 商事法、行政法 | ||
民法、民事訴訟法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組合八》專技高考律師&台灣菸酒招考(法務人員)
台灣菸酒公司的法務,亦是採不定期招考,只要有考試機會,
千萬不可放棄,雖然需再準備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
但只須再多加複習及跟著上課進度,亦能得到高分!
考試類別 |
臺灣菸酒評價人員 | 專技高普考 | |
等別 |
評價人員 | 高考 | |
考試類科 |
法務人員 | 律師 | |
考試日期 |
不定期 | 每年8月 | |
普通科目 | ※英文 | 第一試: ※1.綜合法學(一):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第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 ◎2.國文(作文、測驗)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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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民法、刑法 | ||
民事訴訟法及公司法 | |||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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