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聽老師的建議,用電腦打筆記,內容幾乎都是各章節的專有名詞,當5分的解釋名詞準備,我會在底下連結相類似的概念,比如非自願性再社會化,就會連結到全控機構、規訓、RSA,實際作答時不一定全都要寫到,但審題時可以先想過一遍;用電腦做筆記的好處,就是複習時搜尋一個關鍵字,就可以很快速地連結到各章節,團塊式的學習我覺得會比較容易記得住;作答要盡量多面向論述,例如五個標題,可能功能論、衝突論各寫兩個,互動論寫一個;前言我喜歡背人名、著作跟年份,很容易就寫到剛好三、四行,意涵就可以留在內文寫,感覺內容會比較豐富;結論就視題目而定;專有名詞的英文,我都是在國家教育研究院的「樂詞網」找的;老師有說過要虛問實答,更要實問實答,就是要把抽象概念具體說明,並多舉出實例。
我覺得熟讀伊谷(阮宥橙)老師的兩本課本,資訊量就很足夠了,其他就是要平均地複習,不可以只偏重證據跟強制處分章節,因為法廉的考題趨勢,就是各章節都會輪流出,所以對於法規都要有最基本的認識,才不會在考場上被突襲。
選擇部分我是買題庫書,只有認真刷過一遍,之後只複習寫錯過的題目,要確認每個錯的選項都會訂正;申論部分我只有看班內的申論講義,另外老師說過申論題有四化的趨勢,尤其是選擇化,所以在複習課本時,遇到有意涵、特色、原則、優缺點的概念,都要稍微想一下如果考成申論題有哪些內容要寫到、有哪些例子可以舉。
在學習上要本法、施行細則、實務見解三位一體,要注意各法規的相異處,例如適用對象、有無免職規定、有無停職規定、有無迴避規定、違法得否懲戒或懲處、救濟途徑為何,還有就是保訓會、懲戒法院應如何決定,跟近三年修法的細節。
我都是用教科書的經典案例或是新聞案件去記各個爭點,如果爭點沒有對應的案例,你就自己想一個你覺得好記的案例,自己取名,就是盡量化抽象為具體。
要注意法條的細節、各法規的差異比較,因為有些法條沒有實際的例子可以幫助記憶,容易忘是很正常的,所以要多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