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司法特考放榜優惠|司法三等|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司法五等
109司法特考放榜優惠

109司法特考|調查局最新榜單查詢
10/15放榜公告最新資訊 coming soon
【司法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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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五等】
【調查局】
★《慶功專案一》晉升專案:
◎律師司法官 年度班39000 考取班78000
◎司法三等(書記官/檢事官/監獄官/觀護人) 年度班33800 考取班55000
◎司法四等(書記官/法 警/監所員/執達員) 年度班28800 考取班49000
▲加碼-監獄官函授專案,報名全修87折再享5000元折扣(限本人)
★《慶功專案二》差分優惠 - 請洽台南學儒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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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一 |
推薦二 |
推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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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管理員+一般行政警察 ◎考科只差「警察法規概要」一科 ◎兩者工作屬性相似度高 |
法警+普考法律廉政 ◎考科只差「公務員法」一科 ◎多為行政工作,錄取機會多 |
五等錄事+初等一般行政 ◎考科只差「訴訟法大意」一科 ◎3次考取機會,考取機率倍增 |
★《慶功專案四》司法四等 爭點審題班

司法慶功時間-高屏嘉南區司法慶功宴實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司法慶功宴,你準備要參加這場盛宴了嗎?
司法慶功宴時間:109年10月23日
司法慶功宴地點:高雄 (放榜後,我們會電話查榜與通知同學喔)
PS:同學也可以在放榜後,直接跟班導師連絡喔
PS:一試上榜就可以參加了喔!!
受訓機關說明
★法院書記官放榜-考取後專業/實務訓練★|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理。 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機關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受其委託之機關辦理。 4.考試錄取人員未及參加前3目調訓時程,得不適用專業訓練之規定,惟仍須於分配至實務訓練機關後,接受4個月實務訓練。 (二)實務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負責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法務部所屬檢察署負責辦理。 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機關錄取人員之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機關負責辦理。 |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2至4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各指定訓練機關學習書記官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二)實務訓練: 1.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根據擬任職務工作內容,指派專人輔導之,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
★監所管理員放榜-考取後專業/實務訓練★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由矯正署辦理。 (二)實習訓練:由矯正署分配之矯正機關辦理。 |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習訓練合計為4個月,分2個階段實施: (一)專業訓練:在法務部矯正署研習2個月。 (二)實習訓練:分配至矯正機關實習2個月。 |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包括一般法律概論課程、矯正專業概論課程、通識課程、矯正法規概論課程、管理員矯正實務課程、技能課程及教輔活動。藉由與職務相關法律及矯正實務課程,初步瞭解執法之法律基礎,培養應有之法律素養,提昇矯正專業知能。 (二)實習訓練:由各分配實施訓練之矯正機關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安排實習課程,了解管理員各項戒護勤務之執行重點,為日後之職場專業能力奠定基礎,並指派實習單位之直屬主管及矯正署實習督導人員輔導之。 (三)上課時間:除實習訓練由各分配實施訓練之矯正機關根據實際工 作內容安排實習課程外,於矯正署受訓期間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至8小時為原則,全週38至40小時,其時間之配當由矯正署定之,上課時間以外之作息及活動,由矯正署安排。 |
★法警放榜-考取後專業/實務訓練★
| 項目 | 訓練(受訓)課程內容 |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辦理。 3.考試錄取人員未及參加前2目調訓時程,得不適用專業訓練之規定,惟仍須接受4個月實務訓練。 (二)實務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負責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法務部所屬檢察署負責辦理。 |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1至3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各指定訓練機關學習法警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二)實務訓練: 1.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根據擬任職務工作內容,指派專人輔導之, 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
★執達員放榜-考取後專業/實務訓練★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 1.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2.考試錄取人員未及參加前目調訓時程,得不適用專業訓練之規定,惟仍須接受4個月實務訓練。 (二)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負責辦理。 |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1至2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法官學院學習執達員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二)實務訓練: 1.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根據擬任職務工作內容,指派專人輔導之,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
★執行員放榜-考取後專業/實務訓練★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由行政執行署或受其委託之機關辦理。 (二)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實務訓練機關辦理。 |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2至4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受其委託之機關,學習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課程細目另依課程配當表辦理。 (二)實務訓練: 1、安排至擬任職缺所在之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實習及試辦業務,前開機關應指派專責書記官或執行員輔導之。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
分發單位說明
★法院書記官放榜-薪水/分發/工作說明★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薪水待遇 | 三等:約60,000元。 四等:約48,000~52,000元。 |
| 分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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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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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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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管理員放榜-薪水/分發/工作說明★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薪水待遇 | 約50,000-55,000元 |
| 分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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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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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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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放榜-薪水/分發/工作說明★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薪水待遇 | 約48,000-52,000元。 |
| 分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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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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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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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達員放榜-薪水/分發/工作說明★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薪水待遇 | 約48,000-52,000元 |
| 分發單位 | 全國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
| 工作內容 |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
| 工作特色 | 1.執達員的工作多屬於執行性、事務性的工作,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 2.工作環境單純、工作內容不複雜,適合喜歡簡單生活的人報考。 |
★執行員放榜-薪水/分發/工作說明★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薪水待遇 | 約48,000-52,000元 |
| 分發單位 | 全國各地法務部所屬機關。 |
| 工作內容 | 協助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拘提、管收之聲請及執行等事項。 |
| 工作特色 | 1.執行員的工作多屬於辦理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等事務性的工作,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 2.因工作內容,面對人的機會較多,適合個性圓融、活潑外向者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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