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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放寬國中人事、會計室主任職等門檻!116年元旦上路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6/10/29 上午 11:38:05

(公職王編輯)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標準調整案,將可列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的班級數門檻,由現行70班調降為50班,並訂於116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調整後,適用學校將由原本22校增加至110校,擴大國中人事及會計主管職務列等的適用範圍。

國中人事、會計室主任列等門檻調降至50班

考試院表示,現行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的職務列等,主要依學校規模及班級數,區分業務繁重程度與職責差異。原規定未滿70班者,職等上限為薦任第7職等;70班以上者,則可列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考量近年學校行政業務日益多元且繁重,中大型國中人事、會計單位主管所負責的服務人數及業務量,已不亞於地方政府二級機關的一條鞭單位主管,因此有必要適度調整相關職務列等標準。

配合地方行政機關職等調整,維持制度衡平

考試院指出,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一條鞭單位主管的職務列等,已自115年2月1日起提高為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為使學校與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的列等更加衡平,並反映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因此決定調降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適用較高職等的班級數門檻。

本次調整將原本70班以上的門檻下修至50班,讓更多符合規模條件的國中主管職務,得以適用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的列等標準。

適用學校從22校增至110校,116年1月1日實施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教育部114學年度統計資料,全國目前共有724所國中,其中班級數達70班以上的學校有22校,占全國國中總數的3.04%。

調整門檻後,班級數達50班以上的適用學校將增加至110校,占比提升至15.19%,讓更多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職務納入調整範圍。

考試院表示,此次調整除有助於提升學校與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列等的合理性,也能回應國中校務管理的實際需求,進一步協助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新制預計自1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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