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修正基層職務員額配置規定 機關用人彈性再放寬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6/10/15 上午 11:36:25
(公職王編輯)考試院今(15)日於院會修正通過《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第7條修正草案,刪除機關配置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基層職務的最低員額標準。未來各機關可依組織運作、業務性質及實際人力需求,自行評估是否設置相關職務,進一步增加用人彈性。本次修正草案後續將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再發布施行。

刪除基層職務最低員額限制 機關可依需求調整
考試院表示,依現行規定,員額規模達30人以上的機關,須依員額人數是否達100人,配置至少1人或2名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的基層職務。
不過,考量近年政府機關部分基層例行性及事務性工作,已逐步透過業務委外或資訊科技方式辦理,加上各機關的組織規模、業務性質及職責程度不盡相同,對基層職務的人力需求也有所差異,因此有必要調整現行員額配置規定。
此外,考試院指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職務的薪資待遇,在人才招募及留任方面較不具吸引力。此次修正將刪除相關最低配置標準,讓各機關能依實際業務需求,自行評估是否設置這類職務,以及調整相關職稱、職等與員額配置。
因應政府業務轉型 提升人力運用效能
考試院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主要是因應政府機關業務型態及人力運用方式日益多元的趨勢,在維持簡任、薦任及委任官等職務合理結構的前提下,鬆綁基層職務的最低配置限制。
未來各機關可依不同業務需求,適時調整各層級職務的人力配置,期望藉此提升人才延攬與留任的彈性、激勵同仁工作士氣,並增加公職工作的吸引力,進一步強化政府整體人力運用效能。本次修正草案仍須經行政院同意會銜後,才會發布施行,後續實際施行日期及相關配套措施,仍有待進一步確認。請立即加入【公職王會員】,並訂閱【國考生電子報】,快速了解最新考情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