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司法官律師二試 電腦化測驗攜帶飲用水新規!
【原文轉自: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26/10/20 下午 03:24:11
(公職王編輯)115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即將登場!為了提供應考人更友善的考試環境,考選部針對「電腦化測驗試場」發布了最新的飲用水攜帶規範,為了避免應考人在高壓的考試過程中因誤觸違規而遭扣分,志光公職王為大家整理了最完整、最齊全的「115年司法官律師二試電腦化測驗帶水入場 5 大重點規範」,請各位考生務必在考前仔細檢查手中的水瓶是否符合規定。

115年司法律師二試:座位區攜帶飲用水 5 大規範重點
考選部規定,參加電腦化測驗之應考人可攜帶「全透明、無色瓶裝水」入場,並置於座位桌下指定位置。攜帶之飲用水與瓶身必須符合以下 5 大條件:
1. 僅限全透明無色飲用水
- 合格: 僅限純水、礦泉水(全透明、無色)。
- 禁帶: 嚴禁茶飲、咖啡、運動飲料、手搖飲或任何有色飲品。
2. 容量上限 1 公升(1000ml)
- 容器總容量不得超過 1,000ml。
3. 限用全透明寶特瓶/塑膠瓶
- 合格: 瓶身必須完全透明的寶特瓶或塑膠瓶。
- 禁帶: 嚴禁保溫瓶、不透明塑膠瓶、玻璃瓶、金屬瓶等其他材質。
4. 必須使用「可旋轉緊密完封」之瓶蓋
- 瓶蓋必須為傳統直接旋轉且能緊密鎖緊的標準瓶蓋。
5. 嚴禁使用杯蓋、吸管蓋及雙層蓋
為防止液體傾倒損壞電腦設備,以下類型容器一律禁止帶入座位區:
- 禁用按壓式翻蓋
- 禁用 吸管彈跳蓋 / 附帶吸管孔之瓶身
- 禁用 保溫瓶外層附帶「可拆卸兼作水杯」之雙層蓋
貼心提醒: 若飲品或容器不符上述規定,嚴禁攜入座位區!
結語
請考生特別注意!若攜帶非規定之飲品或容器進入座位區,經監場人員制止仍不聽從或再次違反者,將依《試場規則》第 18 條第 2 款規定,直接扣除該科目成績 3 分! 在爭分奪秒、勝負僅在分毫之間的司法官與律師二試中,3 分可能就是榜上有名與落榜的分水嶺!請大家務必在進場前確認水瓶規格。 。請立即加入【公職王會員】,並訂閱【國考生電子報】,快速了解最新考情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