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國防法務官考試 10/1開始報名
【原文轉自: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25/9/24 下午 12:22:49
(公職王編輯)考選部今(24)日公告,114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將於年底舉行,本次考試需用名額15名,分兩階段進行,第一試筆試訂於114年12月20日至21日在臺北考區舉行,第二試口試則將於115年3月21日辦理,並於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
報名作業流程
報名作業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下午五時止,考生必須透過「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登錄及繳費,並於10月8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件及相關文件以掛號寄達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報名均視為無效。
此外,應屆畢業生若能於114年12月19日(筆試前一日)取得應考資格,得申請「附條件應考」。若屆時資格不符或文件審查不合格,即不得參加考試,已應考之科目亦不予計分。
應試科目部分,除國文(作文)與英文外,其餘法律科目均附發法律條文,命題則以考試舉行前兩個月內已公布生效之法規為準。考選部提醒,相關應考資格、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其他細節均已載明於本次考試應考須知,考生務必詳閱並依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成績計算與錄取規定
本次考試第一試將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惟若有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作文)與英文以外的其他科目合計未達四百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科目亦以零分計算。第二試則採口試方式進行,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得錄取或列入備取名單。最終錄取人員將依第一試與第二試合併計算總成績,並視考試成績及任用需求決定備取名額。
第一試錄取人員須於通知送達十四日內,前往國防部指定之國軍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並須符合「國軍人員體格標準表」編號二以上之體格規定。未依期限辦理或檢查不合格者,均不得參加第二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