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身障特考再增額42名 同步修正新聞廣播類科測驗名稱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6/5/14 下午 03:34:43
(公職王編輯)為持續打造更友善、多元的公職環境,考試院今(14)日院會通過多項與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相關的重要措施,除了擴大增列需用名額,也同步修正專業科目實地測驗名稱,從制度面與語言面雙向推進國家語言平權與身障就業權益。

11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
考試院指出,本項考試最初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後續第1次增列66名後,總名額提升至198名,其中三等55名、四等69名、五等74名。由於各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院會決議第2次再增列42名,包括三等12名、四等15名及五等15名。 統計本次增額後,115年身障特考總需用名額來到240名,分別為三等67名、四等84名及五等89名。
| 類別 | 原公告需用名額 | 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 | 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 | 總計需用名額 |
|---|---|---|---|---|
| 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 132名 | 66名 | 42名 | 240名 |
**詳細增列名額,請見下方pdf檔案**
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新聞廣播類科修正應試科目名稱
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正是參酌文化部建議,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精神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優先採用國家語言建議用語,因此調整相關規定文字。修正內容涉及第4條附表六中,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專業科目實地測驗名稱,將原本的「閩南語」改為「臺灣台語」。此外,考試院也指出,由於115年身障特考已於4月中旬辦理完畢,因此本次規則修正將自116年考試起正式適用。
結語
隨著身障特考名額持續增加,以及考試制度與國家語言用語逐步接軌,不僅反映政府對多元族群與語言文化的重視,也讓公職體系朝向更包容、更公平的方向前進。對有志投入公部門的身心障礙考生而言,116年起不只是制度更新的一年,也可能是翻開職涯新篇章的重要起點。想追蹤更多考情,請立即加入【公職王會員】,並訂閱【國考生電子報】,快速了解最新考情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