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5項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強化攬才留才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6/7/30 下午 05:12:14
(公職王編輯)考試院院會今(30)日通過同意會銜司法院函送的《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及《懲戒法院組織法》等5部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重點在於調整法院書記官及法警的人力結構與職務配置,期望透過提升職務列等及增加高階職缺,改善司法機關人力流失問題,強化攬才與留才成效。
升遷制度成改革重點
考試院表示,近年持續關注法院及檢察署書記官人力發展,銓敘部自114年起即針對書記官流失現象展開研究,並於115年4月23日向考試院提出專案報告,分析司法機關書記官的人力現況及職涯發展困境,建議透過調整人力配置及完善升遷制度,提高職務吸引力,留住優秀人才。
一、二等書記官員額提高 三等職務列等上限調升
考試院指出,司法院與法務部於115年5月提出5項修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將一等、二等書記官員額比例由現行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提高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上限至薦任第六職等,並同步調整法警人力結構及職務列等。相關草案獲銓敘部支持,經行政院同意會銜送請考試院審議後,已於今日院會正式通過。
提升司法人才留任 打造更具發展性的職涯環境
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法有助於完善法院人力結構與職務配置,提升司法輔助人員的職涯發展空間,並藉由增加高階書記官職缺及調高職務列等,改善招募及留任困境。未來也將持續配合司法改革政策,精進人事制度設計,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職涯環境,提升司法服務品質與量能,建構更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