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佐班 不考英文|不算資績計分

  • 活動時間:2022/12/04 00:00 至 長期開放
  • 活動標籤: #監所管理員   #公務人員考試   #行政警察   #消防警察  
  • 活動摘要:
    一、職務:現任消防機關隊員或同職序職務以上,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二、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通過106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者可報名)。 三、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力)。 四、體格:符合中央警察大學體格檢查標準。 五、年齡:未滿56歲。 六、獎懲:最近二年內獎多於懲,且未因工作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規定而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七、未有依法停職或違法犯紀尚待查實者。

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預計每年1月

考試日期:預計每年3月

 

▌應試資格-詳情以當年度簡章公告為準須全部符合

一、職務:現任消防機關隊員或同職序職務以上,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二、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通過依簡章規定的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者可報名)。

三、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力)。

四、體格:符合中央警察大學體格檢查標準。

五、年齡:未滿56歲。

六、獎懲:最近二年內獎多於懲,且未因工作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規定而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七、未有依法停職或違法犯紀尚待查實者。

 

▌體格檢查

一、肝功能(GOT、GPT)異常,指數超過正常值5倍以上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取消受訓資格。

二、肺結核檢查:胸部X光檢查異常,肺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須依醫生指示接受治療,於報到時檢附治療後經本校指定醫院胸腔科、感染科或結核專科醫師開立之診斷書,證明肺結核無傳染之虞,始可入校接受訓練。

 

考試科目

類別 應試科目
第二類 1.國文與憲法
2.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3.火災學
4.普通化學
試題型態
一、筆試試題型態:「單一選擇題」40 分(每題 2 分,共 20 題)與「多重選擇題」60 分(每題 3 分,共 20 題)。
二、計分方式: 「單一選擇題」答對者每題給 2 分;答錯者倒扣 1/3 題分;不 答者以零分計。「多重選擇題」答對每一選項者,各獲得 1/5題分;答錯每一選項者,各倒扣 1/5 題分;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成績採計
本項考試成績計算採「筆試成績計分」方式辦理,即以筆試成 績為考試總成績,不採計資績計分。
錄取標準
一、按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至滿額為止。
二、成績總分相同時,以下列考試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順序為火災學、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普通化學、國文與憲法。
三、考試科目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訓練規定
訓練期程:為期 10 個月。
結業任用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機關任職,取得任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資格。
 

優秀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