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內軌)|分發與工作內容|快速晉升二線一

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預計每年3月
考試日期:預計每年6月

▌應試資格-詳情以當年度簡章公告為準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等考試
一、中央警察大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三、經高等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四、經普通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等考試
一、中央警察大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得有證書者。

 


 

考試科目


▌體格檢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者。但具原住民身分者,男性不及158公分,女性不及155公分。
二、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三、辨色力:色盲。
四、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五、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普通科目
三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四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等別 類別 應試科目
三等 行政
警察
人員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6.◎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7.◎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犯罪
防治
預防組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6.犯罪分析
7.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消防
警察
人員
3.◎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
序)
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5.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6.消防安全設備
7.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
國境
警察
人員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國境執法
6.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
7.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刑事
警察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6.◎犯罪偵查學
7.偵查法學
四等 行政
警察
人員
3.◎警察情境實務概要
4.◎警察法規概要
5.◎警察勤務概要
6.※犯罪偵查概要
一.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
二.有「◎」符號者,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三.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訓練資料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警察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除具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資格者外,須經中央警察大學訓練;警察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除具中央警察大學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資格者外,須經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
項目 內容說明
訓練機關 1.教育訓練:
(1)三等考試:由內政部委請警大辦理,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警大製發結業證書。
(2)四等考試:由內政部委請警專辦理,但因該校容訓量有限,由內政部警政署協調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四總隊、第五總隊協助執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警專製發結業證書。
2.實務訓練:由各用人機關辦理。
訓練期間 1.三等考試:
(1)依本計畫第11點第1款規定應免除教育訓練者:實務訓練2個月,預定榜示後2個月內實施。
(2)非自警大畢(結)業但經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且考取與畢(結)業學(類)科相關之考試類科者:教育訓練10個月;實務訓練2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12個月。
2.四等考試:
(1)依本計畫第11點第2款規定應免除教育訓練者:實務訓練2個月,預定榜示後2個月內實施。
(2)錄取人員跨考與畢(結)業學系、學(類)科不同之考試類科者(如:與消防、海巡、移民、矯治機關相關之學系(類科)跨考警察人員類科者)及畢(結)業逾3年考取者或曾任警察人員離職逾3年復考取者:教育訓練12個月,實務訓練2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14個月。
訓練重點 1.教育訓練(三等考試):以充實初任基層警察幹部應具備之管 理能力、專業知能、品德操守、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2.實務訓練(三等、四等考試):以增進警察工作所需知能及考 核品德操守、服務態度為重點。
訓練津貼 由擬任職務機關、學校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供給膳宿及教材費;並得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依用人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1.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一階本俸一級俸給標準發給津貼及比照擬任職務機關、學校現職人員專業加給表警佐一階月支數額,以及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第三級支給數額。
2.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三階本俸三級俸給標準發給津貼及比照擬任職務機關、學校現職人員專業加給表警佐三階月支數額,以及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第三級支給數額。
 

分發資料

 警察考試地點及錄取分發

等別 成績計算
考試地點 分8考區舉行,包括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
職業訓練 1.三等考試錄取:除警大畢業者外,需經中央警察大學訓練。
2.四等考試錄取:除警大、警專畢業者外,需經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

警察特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警察特考,僅限警校生或現職員警報考,因此錄取率大幅提升,讓受過專業訓練者能發揮所學。考取後分發至全國警察機關服務,從事維護社會安定的各類工作。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行政警察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消防警察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工作範圍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外事警察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保護外僑及處理涉外案件(外事警官隊、各縣市外事組)。
犯罪防治(預防組)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研究犯罪之原因與因素、規劃防治及降低其策略、犯罪矯正。
警察法制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家戶訪查、外事處理等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事項。
交通警察(交通組)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交通秩序的整理改善以及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與鑑定等交通安全工作。
水上警察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採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漁業巡護及海洋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等工作。
 


 

專案課程

★1次報名、擁有3個類科、3年的看課期限最充裕,課程、教材年年更新!

★雲端學習,手機、平板、筆電都能上網觀看,不受時間空間限制,自由安排報考順序

類科
警特三等(行政組)
警二技(行政警察學系) 警大碩士(警察政策研究所)
考試科目 ◎1.國文
◎2.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3.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4.警察情境實務
◎5.警察法規
◎6.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7.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1.國文與憲法
※2.英文
※3.警察法規
※4.警察勤務
1.英文
2.行政法
3.警察法學
4.刑事法學
 

最佳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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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O 優秀考取 全國狀元.一般四等消防警察
畢業後選擇走消防這條路,只是單純認為這是一份有挑戰性、而且可以幫助他人的職業,就決定找學儒補習班認真上課,謝謝我的家人全力支持我,也要謝謝學儒的老師,讓我準備起來更加輕鬆。
陳O楷  優秀考取 全國狀元  一般四等行政警察
開始準備時我還沒畢業,讀書時間時常被學校課業佔用,因此找上學儒補習班,比自己讀更有效率。我覺得題庫班及特訓班對我影響最大,能了解自己不足的地方,可透過很多題目來檢討我不熟或是沒注意到的觀念。
黃O揚 優秀考取 四個月考取一般四等消防警察
從消防替代役退伍後,我就一直想回到消防隊工作。感謝班主任,不厭其煩地幫助考生們,也減輕了我面對考試的壓力,短時間的投資,且選擇了學儒保成。「我」要回去消防隊了,而這次我是以不同的身分回去的!!
洪O鴻 連過雙榜 一般行政警察.司法監所管理員
當我遇到瓶頸時,台南學儒補習班的老師,都會給予我適時的鼓勵及指導,讓我也有成功的一天。
林O廷 連過雙榜 一般行政警察.司法監所管理員
警察與監所的考試科目有共通的就下定決心一年就要考取雙榜,可以多了一次考試的機會,達成自己的目標。
楊O茵 優秀考取 一般行政警察
特訓班的課程,增加對題目的熟練度使我對考試增添不少信心,也感謝特訓班的戰友每天的陪伴、研討與切磋。
吳O翰 優秀考取 一般行政警察
跟著老師上課,一定要複習然後理解,就像是場馬拉松,美麗的果實總是堅持下來的人獲得的,加油!
陳O宇 優秀考取 一般行政警察.監所管理員
感謝學儒的警察班導、監所班導以及副理,盡力的協助我們解決任何的疑難雜症,也很感謝各科老師不厭其煩的回答問題,如果不是老師們的教導,我想我應該無法在一年內順利同時考取警察和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