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年執達員新班開課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執達員考試時間流程

  • 活動時間:2023/09/15 00:00 至 2024/06/30 23:30止
  • 活動標籤: #執行員   #執達員   #廉政   #司法特考四等   #法務   #政風  
  • 活動摘要:
    「執達員」工作內容主要協助書記官繕打筆錄以外的訴訟文書、公文擬稿,張貼拍賣公告、整理送達回證等,業務屬於輔助性質居多的工作,萬丈高樓平地起,給自己一次選擇的機會吧!完整介紹考試科目與工作內容、薪水、投考組合分析、心得與準備方法、考古題下載、PPT熱搜,規劃個人專屬課程就在嘉義學儒05-3101528。

執達員錄取率

※執達員─送達司法文件及處理執行事務,錄取率超高的司法人員
執達員工作性質,係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
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分發單位是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由此可知,執達員的工作多屬於執行性、事務性的工作,
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和輕鬆的,也因此成為許多人想要報考的司法類科。
許多人藉著先考上執達員,再繼續準備司法三等考試,因此執達員是一個近可攻,退可守的職務。

 

執達員工作內容與薪水

項目

內容說明

薪水待遇

約48,000-52,000元

分發單位

全國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工作內容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工作特色

1.執達員的工作多屬於執行性、事務性的工作,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
2.工作環境單純、工作內容不複雜,適合喜歡簡單生活的人報考。

報名考試放榜

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試,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項目

考試日程

報名時間

約為每年5月,一律採網路報名。

筆試時間

約為每年8月。

體能測驗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約為每年11月~12月之間進行體能測驗。

口試時間

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 (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約每年12月。

放榜時間

1.第一試筆試預定:每年10月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每年12月
3.第二、三試口試預定:每年1月

備註

實際考試、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執達員考試資格

只要符合學歷、年齡限制,即可報考執達員,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以現在不景氣的環境中,是你最佳的保障。

項目

資格條件

應考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2.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體格檢查標準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罹患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絕佳職位

許多人藉著先考上執達員,將執達員當跳板,再繼續準備司法三等考試,因此執達員是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職務。

執達員考試科目

等別

司法四等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強制執行法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執達員成績計算

司法四等

1.分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普通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2.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受訓訓練計畫

項目

內容說明

訓練機關

(一)專業訓練:
1.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2.考試錄取人員未及參加前目調訓時程,得不適用專業訓練之規定,惟仍須接受4個月實務訓練。

(二)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負責辦理。

訓練期間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1至2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訓練課程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法官學院學習執達員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二)實務訓練:
1.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根據擬任職務工作內容,指派專人輔導之,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訓練津貼

(一)本訓練採未占缺訓練,受訓人員由各實務訓練機關發給下列津貼,並得比照現職人員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二)津貼:
1.分配機關訓練人員由各用人機關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280俸點。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三職等月支數額及其他法定加給支給。

 

 

投考組合分析

8月司法特考-8月調查局 or 國安局特考-11月國營聯招-12月地方特考-1月初等考-6月一般警察特考-7月普考

試別

國文

法學知識

英文

民法概要

刑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強制執行法
概要

加科目多一試


司特四等
執達員

 

 


調查局三等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

 


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
商事法


普考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公務員
法概要


地特四等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行政法
概要、
公務員法
概要


調查局四等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

 


刑事訴訟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一般警察
特考四等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
概要、
犯罪學概要


地特五等
廉政

 


法學大意

 

 

 

 

公民、
公務員
法大意


初等考廉政
 


法學大意

 

 

 

 

公民、
公務員
法大意


國安局五等
行政組

 


法學大意

 

 

 

 

公民、
行政學大意


國營聯招
法務

 

 

 


民事訴訟法

 

商事法、
行政法


國營聯招
政風

 

 


刑事訴訟法

 

政府
採購法規

※ ●為該考試的考試科目
 

執達員相關資源

執達員相關資源


執達員考古題
 

線上測驗

執達員心得

 

執達員常見問題

Q:報考執達員有年齡、學歷限制嗎?

18-55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且符合體檢檢查標準即可報考,即可報考四等執達員。
 

Q:執達員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主要工作為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Q:執達員和執行員到底有什麼差異呢?
執行員偶爾會陪同書記官出差,因此會另有差旅津貼,但執行員會有協助書記官追績效的壓力,而執達員則沒有。

 

Q:執達員和執行員分發的地點有差異嗎?
執行員(分發單位:全國各地法務部所屬機關)
執達員(分發單位:全國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Q:我為何要選擇「執達員」類科?
1.名額多、報考人數少,錄取率高。
2.工作單純,可以將執達員當跳板,繼續準備司法三等。

Q:考取「執達員」的好處?
1.可再續考檢察事務官。
2.加上出差費和加班費,月薪約42,000~45,000元,等同於高考三級。

考取經驗談

執達員考取經驗談(準備心得)

考試當天一定要好好利用考科之間的空檔,中間都會有一至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可以趁那段時間,再把下一堂要考的科目快速複習,這時候印象最深刻,很有機會剛好命中考試題目,還有申論的時候,可以把想到的考點、法條或實務見解稍微記在題目旁邊,避免會的東西沒有寫上去會很可惜。

執達員各科準備要領

一、國文

國文的部分我並沒有特別練習,只有在題庫班上課的時候才做題目和寫作文,其他時間都沒有再碰國文。作文我會盡量拉長篇幅,以寫到四頁為主,只要不離題,分數都不會太低,至於公文就按照補習班教的,在考前練個幾次就可以了。

二、法緒憲法及英文

法緒及憲法都是選擇題,主要還是勤練題目,按照補習班課程進度下去準備即可,然後到題庫班的時候再開始多做題目,考前可以多看一些特別法(像是消保法、著作權法等等),多留意那些有含數字的部分。英文這科我自認底子還可以,並沒有做任何準備。

三、民法

民法有一千多條,最基本的不外乎就是條文看熟,記了又忘很正常,但是每看一次都會殘留一些在腦中,下次再看就可以很快記起來,考前一定要唸到看法典或是課本時,腦中可以瞬間想起很多相關的內容,老師上課時也會特別講哪邊容易出選擇,哪邊容易考申論,唸的時候可以朝這方向去準備,還有建議先大方向的讀過,不要鑽牛角尖,糾結於一些小問題,如果真的想不通,有時候唸到後面自然而然就懂了。

四、刑法

刑法的話,老師上課觀念講得很清楚,最好在課堂就搞懂,有問題要馬上問,回去複習會很快,再來就是老師上課主要還是針對申論來進行教學,考全選擇的話,要自己斟酌,爭點的部分主要還是要記實務見解,如果不知道準備方向的話,可以做做看題目,會比較了解,至於練習題目,我只有做總複習以及題庫班的題目,但做完題目一定要好好檢討確定每個題目選項的觀念都弄懂了。

五、民訴及刑訴

1.民訴

如果覺得老師上的民訴太深或太難的話,可以參考看看另一位老師的民事訴訟法,裡面寫得簡單容易理解,對於一開始接觸民訴很有幫助,可以更快進入狀況,民訴這科我是把基本的概念看熟,尤其是管轄、送達、一事不再理以及確定判決效力範圍,這些部分都滿常考的,觀念弄熟之後才開始做題目,並沒有看太多太深的東西,就是把基本愛考的東西掌握好。

2.刑訴

老師上課會提供很多新的實務見解,許多概念會從法理基礎開始帶,對寫申論還有記憶很由幫助,不僅可以擴充篇幅,當碰到不太曉得怎麼發揮的題目時也可以寫,也因為刑 訴內容很多,最後複習的時候盡量抓重點複習,或可以搭配題庫班講義複習即可。

六、強制執行法

這科算是可以很快速成的科目,法條才一百多條,唸起來CP值很高,老師的講義已經都將重點及爭點整理好,唸起來相較於其他科算是比較容易的,強制執行法也比較具體,可以想像之後工作時查封、拍賣的情況,幫助記憶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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