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執行員:考科介紹、歷年缺額、薪資福利及工作內容-嘉義學儒

  • 活動時間:2024/03/01 00:00 至 2024/09/30 23:30止
  • 活動標籤: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五等   #執達員   #法律廉政   #廉政   #法務  
  • 活動摘要:
    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工作內容協助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拘提、管收之聲請及執行等事項。完整介紹考試科目與工作內容、薪水、歷屆數據、投考組合分析、心得與準備方法、考古題下載、PPT熱搜,規劃個人專屬課程就在嘉義學儒05-3101528。

執行員考試

司法特考執行員-實現法律權威的執行者

依職系說明書,行政執行的意義,主要包含行政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及義務人之拘提管收等。
執行是一件甚為重要的功能,因為無法實現的權利,只是不切實際的權利,唯有政府公權力的介入,行使強制執行,
才能使權利能夠實現,因此行政執行是一種高度公權力的表現,也是實現權利的重要手 段。

 

工作內容與薪水
 

項目

內容說明

薪水待遇

 約48,000-52,000元

分發單位

 全國各地法務部所屬機關。

工作內容

 協助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
 拘提、管收之聲請及執行等事項。

工作特色

 1.執行員的工作多屬於辦理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等事務性的工作,
 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
 2.因工作內容,面對人的機會較多,適合個性圓融、活潑外向者報考。

 
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流程

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試,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項目

考試日程

報名時間

 約為每年5月,一律採網路報名。

筆試時間

 約為每年8月。

體能測驗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約為每年11月~12月之間進行體能測驗。

口試時間

 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 (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約每年12月。

放榜時間

 1.第一試筆試預定:每年10月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每年12月
 3.第二、三試口試預定:每年1月

備註

 實際考試、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考試資格

只要符合學歷,即可報考,在不景氣的環境中,缺額眾多,又沒有科系限制的執行員,是你最佳的保障。

項目

內容說明

應考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2.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體格檢查標準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罹患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優質待遇

 執行員除了薪資之外,尚有加班費及出差費可領取。加上出差費和加班費,
 月薪就比其他行業高出許多。

 
考試科目
 

等別

司法四等

普通科目

 1◎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民法概要
 ※4.行政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強制執行法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成績計算
 

司法四等

 1.分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普通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2.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訓練計畫

受訓計畫
 

項目

課程內容

訓練機關

 (一)專業訓練:由行政執行署或受其委託之機關辦理。
( 二)實務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實務訓練機關辦理。

訓練期間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2至4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訓練課程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受其委託之機關,學習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行政執行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課程細目另依課程配當表辦理。
 (二)實務訓練:
 1、安排至擬任職缺所在之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實習及試辦業務,
    前開機關應指派專責書記官或執行員輔導之。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
    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訓練津貼

 (一)訓練採未占缺訓練,由各實務訓練機關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並得比照現職人員支給
  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二)津貼:
 1.俸點: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280俸點。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三職等月支數額支給。

 

投考組合分析

8月司法特考-8月調查局or國安局特考-10月國營聯招-12月地方特考-1月初等考-7月普考 

試別

國文

法學知識

英文

民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強制執行法
概要

加科目
多一試


司特四等
執行員

 

 


調查局三等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

 

刑事訴訟法

 

刑法、
商事法


普考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刑法概要
公務員法
概要


地特四等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刑法概要
公務員法
概要


調查局四等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

 

刑事訴訟法概要

 

刑法概要


地特五等
廉政

 

法學大意

 

 

 

 

公民、公務員法大意


初等考廉政
 

法學大意

 

 

 

 

公民、公務員法大意


國安局五等
行政組

 

法學大意

 

 

 

 

公民
行政學大意


國營聯招
法務

 

 

民事訴訟法

 

商事法


國營聯招
政風

 

 

 

刑事訴訟法

 

刑法
政府採購法

※ ●為該考試的考試科目

 

考試資源

歷屆考古題

線上測驗

考取心得

考取學員專訪

 
常見問題

Q : 執達員和執行員到底有什麼差異呢?
執行員偶爾會陪同書記官出差,因此會另有差旅津貼,
但執行員會有協助書記官追績效的壓力,而執達員則沒有。

Q : 執達員和執行員分發的地點有差異嗎?
執行員( 分發單位:全國各地法務部所屬機關 )
執達員( 分發單位:全國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


Q : 我為何要選擇「執行員」類科?
1.錄取率之高,居司法特考各類科之冠。
2.一年有多重考試機會,上榜機率增加。


Q : 考取「執行員」的好處?
1.除了薪資之外,尚有加班費及出差費可領取。
2.加上出差費和加班費,月薪約42,000~45,000元,比其他行業高出許多。
3.工作單純,可再繼續準備司法三等考試。

☪ 門市資訊 ☪

雲嘉區唯一 | 學儒品牌直營店  
🌸報名專屬禮遇🌸
  
最優質的服務內容
🌟超強師資🌟 學儒/保成/志光 三大國考品牌  |  金榜函授x超級函授x高效函授三大頂尖課程
🌟全年無休🌟 雲端24小時皆🉑上課  |  時點/地點無限制  |  期間內皆🉑無限重複觀看課程
🌟裝置多元🌟 桌機、筆電、手機、平板皆🉑看課  |  🉑連線或離線使用
🌟課後解惑🌟 超級解惑王線上解惑  |  老師親自及時解答!
🌟申論批改🌟 每月出題  |  老師親自批改  |  🉑觀看全國佳作
🌟門市代收🌟 沒人簽收?學儒為您代收!再至門市取貨即🉑
🌟諮詢即時🌟 直營店購課、客服不用等!回覆最即時、價格最優惠!
✨48小時快速出貨✨
  購課後48H立即出貨,門市報名比網路更便宜!學費滿額還🉑享分期零利率!
✨聯絡我們✨


               
 
離我們最近的學校
 

歡迎您留下聯絡資訊,將有專人去電向您說明,敬請留意謝謝!
【 嘉義學儒門市資訊 】
​​🏫地址🏫:嘉義市垂楊路458號( 垂楊路肯德基旁,店面好停車 )
  ☎電話☎:05-3101528 | LINE ID:053101528
 營業時間 :㊀~㊄ 12:00-21:00 | ㊅ 09:00-19:00 | 日 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