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驗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原文轉自: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25/7/22 上午 10:15:20
(公職王編輯)考選部近22日公布《體能測驗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現行體能測驗流程中應考人因身體不適或自願放棄測驗時需簽署切結書的規定,進行重大修正。未來將以試務人員記錄為主,取消應考人簽署切結書的程序,以提升作業效率並避免後續爭議。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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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切結書簽署規定,改由試務人員作成紀錄 原規定中,應考人若在體能測驗前或測驗中因身體不適、或自願放棄測驗,須簽署切結書確認意願。修正後將改由試場人員依實際情況進行紀錄,避免考生拒簽而產生爭議,使程序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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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調整與刪除,名稱重新編號,因切結書相關條文刪除,附表一與附表二亦同步刪除,原「違規處理表」、「申訴書」等附表依序重新編號為附表三與附表四,並刪除名稱中不必要引號,回歸標準法規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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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機制維持不變,書面提出更名附表四 應考人對體能測驗過程或成績如有疑義,仍可於測驗當日提出書面申訴,但所對應之附表從「附表四」調整為「附表二」,名稱與格式更為一致。
考選部表示,此次修正旨在讓體能測驗程序更合理、簡便,同時保障應考人權益並兼顧試務人員執行上的實務性,未來將持續檢討相關規定,確保考試制度公平與透明。



